当前位置:长春资讯网 >> 长春科技 >> 长春创新 >> 正文

天津政策制定接地气儿让公积金真正惠民

2016/2/2 18:09:25   长春资讯网   城市网
  天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近两年出台的政策数量共有13条,每一条政策的制定都站在职工的角度,操作性强,接“地气儿”。

  2014年10月,为贯彻住建部等部门发布的《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的政策精神,本市暂停向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借款人收取贷款担保费,所有的签订保证担保合同等手续不变,担保公司仍按照保证合同承担贷款保证责任。借款人申请公积金(组合)贷款,并于2014年10月9日(以担保费现金送款单日期为准)不再交纳担保费。

  同月天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公积金(组合)贷款无需同比例偿还等十项惠民政策,让公积金真正服务于民。据介绍,以往职工如果购房时申请的公积金加按揭的组合贷款方式,在提前还款时必须公积金及按揭同比例偿还,由于公积金的贷款利息通常比按揭贷款利息低两个百分点,同比例偿还的规定无疑客观上增加了职工的利息支出。此次天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职工提前还款时,可以自主选择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和银行个人住房贷款部分的金额,不再要求同比例偿还。另外,在建行办理公积金(组合)贷款的职工,可以使用公积金账户内余额直接冲还贷款,同样不需同比例偿还,减轻了职工还款压力。

  为加大对缴存职工住房消费支持力度,2015年5月25日起本市对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政策进行调整。降低首付款比例。职工家庭购买首套自有住房的,首付款比例统一调整为不低于购房价款的20%。同时提高贷款最高限额。职工本人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统一上调至60万元。本市原政策是,职工本人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最高限额为40万元,职工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或按月补贴的,最高限额为50万元。职工及配偶双方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统一上调至80万元。本市原政策是,职工及配偶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为60万元,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或按月补贴的,贷款最高限额为70万元。

  2016年,国家正着手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进行修订,本市将围绕增加公积金制度的公平性,维护职工住房公积金合法缴存权利,加大行政执法力度,结合实际情况对本市的《条例》进行修订,进一步简化职工办理业务的流程。
E-Mail:nihao@foxmail.com 合作QQ:80044735 全国热线:400-664-0095
Copyright© 2018 长春资讯网 版权所有 粤ICP备14023058号